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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陕高法[2005]17号)收悉。3月 17日我委组织省、市、曲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曲江旅游度假村的行政商务区内,北靠雁南五路,东临政通大道,西临启元路,南朝行政商务区的中心广场。建设用地1.53公顷。 二、建设规模 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38910平方米,其中审判工作区13500平方米(包括档案库、司法鉴定、信访接待及大法庭1个、中法庭3个、小法庭16个等),办公区面积16700平方米(包括政法委办公247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8710平方米。 三、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同意总平面设计和建筑、结构设计。同意各楼层使用功能的划分。主楼选用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的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配楼选用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建筑物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八度。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降低装饰、装修标准,以控制投资。 四、公用工程 (一)同意给排水及热水系统设计。给水由城市给水管网一路接入,管径DN150。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厨房污水经隔油器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检查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同意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空调系统由地下室动力站直燃机组冬季提供60/50℃热水,夏季提供7/12℃冷水,机组以天然气为燃料。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比选、调整直燃机组的选型,以降低运行费用。 (三)同意供配电、照明设计。一路10KV电源由曲江开闭所经电缆沟引入,配设自启动柴油发电机组1000/1250(KW/KVA)作为备用电源。除消防、疏散照明、警卫照明、档案室、弹药库、客梯、泵房用电为一级负荷外,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细化变配电设计。 五、消防、环保、节能 基本同意消防、环保、节能设计。施工图消防设计报省级消防部门审核。 六、概算 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600万元(未含弱电系统和场外工程投资),详见总概算表。 该工程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其招标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四项制度”,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总概算表(略)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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