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5-01-13
【实施时间】 2005-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29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智伦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来宾: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运用司法手段,在依法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法律职责。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始终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审判任务来抓,走在中国西部法院的前列。
  
  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我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我省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平等保护各类知识产权主体,不断推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这“三个转变”,为四川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备受社会关注,在2005年新春伊始,我非常高兴利用这个机会,向各位通报四川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数量
  
  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11件,审结305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后,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数量有明显的增加。
  
  我省法院2002年至2004年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82件,审结815件,其中:2002年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审结183件;2003年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240件,审结241件;2004年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376件,审结338件。
  
  我省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逐步加强。1998年至200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4件,审结52件,其中2002年至2004年审结侵犯知识产权一审犯罪案件30件,判处73人。
  
  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主要是依法履行对涉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复审职能,支持正确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少数违法行政行为。2001年至2004年我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件,其中专利行政案件7件、商标行政案件1件、著作权行政案件2件。
  
  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有力地制裁了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案件类型
  
  我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类型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等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还涉及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受理的案件种类几乎包括了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在1998年至2001年受理的31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112件,占36%;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84件,占27%;涉及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50件,约占16%。在2002年至2004年受理的882件民事案件中,涉及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426件,约占48.3%。涉及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227件,约占25.7%;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88件,约占10%。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明显增多。
  
  在2002年至2004年全省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8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4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4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6件。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人,约占23.3%;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51人,约占69.86%。
  
  案件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均有所提高。随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司法经验的积累,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都能在法律所规定的审限内结案(包括技术鉴定期间),结案率逐步提高。近几年的结案率均保持在约90%的水平。
  
  在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上,以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为主,近年来,依法适用定额赔偿的案件占有一定数量,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如南昌市洪燕铝业有限公司诉绵阳容大实业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部分案件还适用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三)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
  
  自2001年我省法院首届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以来,全省22个中级人民法院,已有成都、绵阳、乐山等12个中级法院相继建立了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民三庭,未建立民三庭的中级法院都已确定由民二庭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因此,全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组织已基本建成。目前,部分基层法院正在积极组建知识产权陪审员队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