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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4-11-22
【实施时间】 2004-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11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请求核定华岩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大校发[2004]10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贷款新建的华岩校区3栋学生公寓(1、2、3号学生公寓)的4人间、6人间和8人间,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3、8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800元。
  
  4、入住学生公寓(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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