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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
【发文字号】 闽人口发[2004]65号
【颁布时间】 2004-11-12
【实施时间】 2004-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1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现制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估的自评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起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领导
  
  绩效评估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和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成立省人口计生委机关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学梅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法处、宣传处、财务处、发规处、科技处、群工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慧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指标考核
  
  省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七项评估指标为一级指标。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分别提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内容,以及评估的具体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实施。(评估具体指标见附表)
  
  四、公众评议
  
  针对我委的工作特点,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评议,充分发挥上级领导机关、省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代表的作用,以便能够从上、中、下三个方面全方位的反映和评价人口计生部门的绩效状况。
  
  具体分为:一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对省人口计生委的绩效测评表;二是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对省人口计生委的绩效测评表;三是基层单位对省人口计生委的绩效测评表。
  
  公众评议计分办法:
  
  (1)在分别测算上级机关、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部门评议指标总分值。
  
  (2)单项问题计分标准。对每一个评议问题,设计有五种答案,即: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四种答案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和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数计分。
  
  (3)得分计算方法为:公众评议最后得分=[(非常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一般票数×60)+(不了解票数×平均分数)]÷问卷调查份数×40%。
  
  五、察访核验
  
  为了保证绩效评估的真实性,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形式,深入处室、单位办公场所,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效能建设情况、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抽查、核实,并把收集到的情况填写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情况表,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六、计分方法和结果汇总
  
  1、权数设置。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权数设定为:指标考核为60%,公众评议为40%。在自评中,两部分指标权数均按100分设定,最后还原。
  
  2、察访核验的扣分,根据发现的问题扣除该项分值。自评中扣分的不再重复扣分。
  
  3、结果汇总。绩效评估总分=指标考核分×60%+公众评议分×40%-察访核验扣分。
  
  4、评估结果等次。绩效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90-100分为优,75-89分为良,60-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七、方法步骤
  
  (一)方法
  
  绩效评估主要结合年终总结,采取自评、考评组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综合进行。首先由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报委绩效办。然后由委绩效办牵头,向上级领导机关、省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代表发出并回收综合绩效测评表,同时会同有关职能处室组成考评组对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最后由委机关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自评、考评组考核和公众评议意见,确定最后评估结果,写出评估报告。
  
  (二)步骤
  
  1、动员部署。(8月)
  
  8月份召开全委绩效评估会议,伟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梁绮萍副书记在全省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开展绩效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绩效前评估的准备工作。
  
  2、制定方案。(9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委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确定评估内容,精心组织,制定绩效评估方案,经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送省效能办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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