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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
【发文字号】 闽人口发[2004]51号
【颁布时间】 2004-09-16
【实施时间】 2004-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33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实施“五项工程”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健康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四、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把好事做实,实事办好
  
  对享受“五项工程”的二女家庭,要摸清情况,认真审核,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建立各项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对享受“五项工程”的对象要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指定专人接案处理。要设立奖励优惠家庭信息档案,以便追踪管理监督。
  
  五、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监督
  
  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财政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对部门、企业、社会捐资等设立的专项基金,要设立专门帐户,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况。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或贪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农村计生“二女”户奖励扶助档案(表样)(略)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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