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国税函[2004]429号
【颁布时间】 2004-09-15
【实施时间】 2004-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3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所得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省黄页分公司所得税缴纳事项的报告》(福建黄页[2004]011号),要求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鉴于该公司采取“由省分公司集中统一做帐,各地市分公司不设财会人员,不建帐,所有的原始会计凭证都直接寄到省分公司进行帐务处理”的方式,经研究,同意由省分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OO四年九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