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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鲁价格发[2004]163号
【颁布时间】 2004-07-30
【实施时间】 2004-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4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食盐试销零售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盐务局:
  
  你局《关于改进我省食盐包装的请示》(鲁盐财字[2004]16号)收悉。
  
  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需要,增强食盐防伪能力,打击私盐贩卖,你局推出了新防伪包装食盐,丰富了产品品种,提高了食盐包装质量。经研究,确定新包装规格食盐实行试销零售价格,同时考虑到粉精盐(500克复合膜)由于更换外包装及成本费用增加因素,同意该品种试销零售价格为每袋1.00元。
  
  自2004年7月30日起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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