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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04-06-03
【实施时间】 2004-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7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3年12月19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本市建成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城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条 市、城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
  
  (二)组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及环境卫生专业作业的标准与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要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对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九条 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社区。
  
  第十条 市、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对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一条 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划定,并由市、城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责任人按照属地和有利于管理原则确定:
  
  (一)城市道路及其绿化带、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所属城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居民小区内的道路,由城区人民政府确定;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机场、车站、港口、停车场、市场等各类场馆,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铁路及其权属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河道、湖泊及其权属管理区域,由河道、湖泊管理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和竣工后尚未交付使用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公园、广场、城市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八)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确定;跨辖区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城市容貌
  
  第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
  
  (二)建筑物顶部、外走廊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物堆料,无乱搭盖;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
  
  (三)临街建筑物未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置遮雨(阳)棚;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安全网、空调设备托架等设施按照有关设计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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