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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赤政办字[2004]106号
【颁布时间】 2004-06-07
【实施时间】 2004-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8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电信光缆工程开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阿旗、左旗、右旗、林西县、克旗人民政府,市电信分公司:
  
  根据市电信分公司的申请,市政府经研究,同意并支持中国电信内蒙古自治区光缆线路安装工程开工建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电信内蒙古自治区光缆线路安装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我市通讯事业的发展、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涉及的地区和部门要从我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电信光缆工程的建设工作。
  
  二、有关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正当竞争。同时,要做好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使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三、市电信分公司在新的市场领域要遵守市场规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履行服务职能,推动通讯事业健康发展。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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