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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8号
【颁布时间】 2004-06-03
【实施时间】 2004-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8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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