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4]168号
【颁布时间】 2004-05-12
【实施时间】 2004-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96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接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2004年就地预缴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江苏电信有限函[2004]248号),经研究,2004年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及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预缴所得税时,继续按上一年度应就地预缴所得税额的1/4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