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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
【颁布时间】 2002-12-20
【实施时间】 2003-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1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接上页]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统筹安排和帮扶原则,与民族乡、民族村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帮助和促进民族乡、民族村有关事业的发展。具体规划由省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鼓励社会各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制定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扶持民族教育的发展。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安排教育经费时,应当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六条 高等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民族班或者民族预科班。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具体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小学生和初中学生免交杂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高中学生酌情减免学杂费。
  
  减免的费用由学校所在地市、县(市、区)财政解决。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扶持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保护、发掘、整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体育人才。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帮助和扶持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发展民族传统医药,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对民族地区地方病、多发病的预防治疗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对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护和改善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十二条 自治县的上级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促进和保障自治县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保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二)帮助、指导自治县研究、制订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
  
  (三)优先在自治县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自治县改善农业、林业等生产条件和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免配套资金的照顾;
  
  (四)加大对自治县的金融扶持力度,对于开发资源、发展经济产业的合理资金要求,应当给予重点支持;
  
  (五)帮助自治县从当地公民中培养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引导、鼓励或者调派各种专业人才参加自治县的工作;
  
  (六)设立各项专用资金,扶助自治县发展经济、社会事业;
  
  (七)逐步加大对自治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八)组织、支持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自治县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
  
  (九)帮助办好少数民族扶贫经济开发区;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在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应当合理布局,设置清真饮食供应网点,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兴办清真饮食服务企业。
  
  第二十四条 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参加本民族的重大节日活动,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假期,并照发工资。
  
  第二十五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六条 对失业的少数民族公民,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妥善安排其技能培训和优行推荐其再就业;对要求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因工作调动、经营、婚嫁等原因来本省居住的少数民族公民,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生活、工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制品、文艺表演中,以文字、语言、图像等形式歧视、侮辱少数民族。
  
  产品外观设计、广告、展销展示、各种标记标识以及各种习俗、礼仪、娱乐、庆典等活动中,不得出现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或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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