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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03]107号
【颁布时间】 2003-12-25
【实施时间】 2003-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4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各市电大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县级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县级电大更好地面向农村和基层办学,积极主动地为“三农”服务。对办学条件好、教学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县级电大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要培育扶持一部分示范县级电大,使其成为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的骨干力量。
  
  3.各地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大办学的特殊性,以强化电大教育系统功能和提升电大系统办学综合实力为前提,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办学功能方面,要充分发挥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做到与有关高等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办学经费方面,要有保证电大各项业务工作的相对独立的专项经费。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各级电大建设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必需的设施,不断补充和更新现代化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四、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电大教育在实现本地教育发展目标、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把电大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电大教育在当地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要认真研究解决电大系统建设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各级电大领导班子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帮助各级电大解决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共同为电大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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