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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3]296号
【颁布时间】 2003-10-15
【实施时间】 2003-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7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加挂版权局牌子的通知

莆田、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人民政府,省委编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
  
  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加强对著作权依法行政管理,经研究,同意莆田、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加挂版权局牌子。
  
  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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