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8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立台北护理学院附设医院作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


  第 1 条
  
  国立台北护理学院为护理教育研究实习与医疗服务之需要,特设置附设医院作业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并依预算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除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第 3 条
  
  本基金系预算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四目所定之非营业循环基金,以国立台北护理学院为管理机关。
  
  第 4 条
  
  本基金之来源如左:
  
  一由政府循预算程序之拨款。
  
  二各科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
  
  第 5 条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各科医疗费用 (包括优待及免费在内) 。
  
  二教学训练与研究发展费用。
  
  三管理费用。
  
  四其他支出。
  
  第 6 条
  
  本基金之收入,应依国库法第九条规定,在当地国库代理机关开立专户存储。
  
  第 7 条
  
  本基金年度预算之编制悉依预算法有关附位预算之规定办理。
  
  第 8 条
  
  本基金会计事务之处理,应依规定订定会计制度,其收支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及年度决算之编送,依会计法、决算法与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 9 条
  
  本基金年度决算如有剩余,除报奉核准循预算程序拨充基金或以未分配剩余处理外,悉应解缴国库。
  
  第 10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