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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03]26号
【颁布时间】 2003-09-18
【实施时间】 2003-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8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促进我省国防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经省国防教育委员会考核,省政府批准,下列18个单位为首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长春市伪满皇宫
  
  长春市革命烈士陵园
  
  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
  
  吉林市国防园
  
  吉林市丰满劳工纪念馆
  
  延边革命烈士陵园
  
  珲春市土字牌
  
  敦化市烈士陵园
  
  四平市烈士陵园
  
  四平战役纪念馆
  
  通化市杨靖宇烈士陵园
  
  通化陆军预备役通信团
  
  日伪统治时期辽源死难矿工纪念陵园
  
  白城洮北区吉鹤苑烈士陵园
  
  乾安县烈士陵园
  
  前郭县革命烈士陵园
  
  临江市四保临江烈士陵园
  
  靖宇县杨靖宇烈士陵园
  
  希望各级国防教育委员会切实加强领导,建好、管好、用好国防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努力把国防教育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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