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3]257号
【颁布时间】 2003-09-08
【实施时间】 2003-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96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新增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制定电大新增收费标准并对个别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本科生毕业论文审定费:文科每生180元,理科每生360 元。
  
  2、毕业证工本费:从每证5元调整为每证10元。
  
  3、学位申请费、学位证书考试费。属于中央电大向各省电大直接收取的项目,按中央电大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要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三年九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