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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快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通过人才培训、政策导向等措施,引导和扶持专利代理、专利转让、专利评估、专利诉讼、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战略咨询等各类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创建和发展。同时,研究制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5.建设面向社会的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由省、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联网、功能齐全、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专利工作网络化。 (五)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机制 1.完善现行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增加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内容。既要强化项目申报前的专利文献检索工作,又要把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列为项目验收的内容之一。 2.制订我省对外经济贸易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办法,建立涉及专利问题的大事、要事、突发事件通报制度,在避免和减少国际贸易侵权纠纷的同时,有效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 3.建立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利益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专利权归属、奖酬兑现等管理办法,在科技进步奖评奖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指标要求,鼓励项目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三、扶持政策 (一)对列入省政府各类科研开发计划的重点项目,有关部门要从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侵权监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对政府研究开发计划项目,项目研发过程中的专利申请费用,可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对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出口创汇能力的专利技术,有关部门要在计划立项和经费投入上予以重点倾斜。 (三)对列为省专利工作示范、试点的企事业单位,在计划立项、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权质押、专利信息库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四)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保护意识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五)对获得专利权的项目,在省级新技术和省科技进步奖评审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对示范、试点企业实施的重点专利项目,在安排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 (七)省、市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工程”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