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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价认发[2003]132号
【颁布时间】 2003-06-25
【实施时间】 2003-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52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切实做好价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
  
  价格鉴定项目名称:(说明本价格鉴定项目的全称)
  
  委托方:(说明本价格鉴定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全称)
  
  价格鉴定方:(说明本价格鉴定项目的价格认证中心的全称)
  
  作业日期:(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起止年月日)
  
  结论书编号:(价格鉴定机构内部编号)
  
  制作说明
  
  完整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由封面、鉴定(认证)结论书、价格鉴定(认证)结果报告及附件等四部分组成。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果报告有表格和书面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书面报告形式,当价格鉴证标的较简单,且单项价值较低,重要事项在表格形式报告中能够描述清楚时,可使用表格形式。
  
  附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复印件):
  
  ①委托方价格鉴定(认证)委托书;
  
  ②价格认证中心资质及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证明等;
  
  ③价格鉴定中引用的鉴定标的技术质量鉴定、状况分析描述等专业文件资料;
  
  ④其他有关资料。
  
  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所用纸张、封面、装订应有较好的质量,纸张大小采用A4规格。
  
  除封面、结论书由省统一印制外,其它部分由各价格认证中心按规定格式制作。
  
  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论书
  
  价鉴字()号
  
  委托方:
  
  价格鉴定项目:(说明本价格鉴定项目的全称)
  
  价格鉴定内容:
  
  (简要说明价格鉴定标的、价格鉴定基准日、价格鉴定结果等)
  
  (注册价格鉴证师签名)
  
  ×××价格认证中心
  
  (公章)
  
  年月日
  
  (结论书完成日期)
  
  (价格鉴证报告表格形式)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结果报告
  
  委托单位
  
  价格鉴定项目
  
  案件性质鉴定基准日
  
  价格鉴定目的
  
  价格定义
  
  价格鉴定依据
  
  1. ;
  
  2. ;
  
  3. ;
  
  4.×××价格鉴定(认证)委托书;
  
  ……
  
  价格鉴定方法
  
  价格鉴定总值人民币大写
  
  价格鉴定人员(姓名.资格证号)
  
  价格鉴定机构(机构名称.资质证号)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清单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置价格综合鉴定值基准日
  
  成新率
  
  合计:大写:
  
  鉴定日期:年月日
  
  (认证中心公章)
  
  (价格鉴证结果报告书面形式)
  
  ×××价格鉴定(认证)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
  
  (说明委托单位的全称)
  
  二、价格鉴定标的
  
  (概要说明价格鉴定标的状况)
  
  三、价格鉴定目的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目的和应用方向)
  
  四、价格鉴定基准日期
  
  (说明所鉴定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对应的年月日)
  
  五、价格定义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采用的价值标准或价值内涵)
  
  六、价格鉴定依据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价格鉴定机构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七、价格鉴定原则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遵循的价格鉴定原则)
  
  八、价格鉴定方法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
  
  九、价格鉴定过程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调查、勘验、测算及分析的主要过程。对于复杂鉴定标的鉴定,应另制作技术报告入档)
  
  十、价格鉴定结果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最终结果,以人民币价格表示,并应分别说明总价和单价,附大写金额)
  
  十一、价格鉴定的假设和限定条件
  
  (说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是客观、真实的;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假设前提,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数据,价格鉴定中未考虑的因素和一些特殊处理及其可能的影响,本价格鉴定报告使用的限定条件)
  
  十二、价格鉴定声明
  
  1我们在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2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价格鉴定结果报告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价格鉴定报告中的价格鉴定标的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
  
  5我们对本价格鉴定结论书(报告)中的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应说明哪些价格鉴定人员对价格鉴定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若没有对鉴定标的进行查勘,需说明原因);
  
  6(说明是否有人对本价格鉴定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7价格鉴定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作他用。未经价格鉴定机构同意,不得向委托机关和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8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委托机关可于鉴定结论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或委托有复核权的上级价格认证中心复核裁定;
  
  9(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
  
  十三、价格鉴定作业日期
  
  (说明本次价格鉴定的起止年月日)
  
  十四、价格鉴定机构
  
  (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资质)
  
  十五、价格鉴定人员
  
  (列出参加本次价格鉴定的人员姓名、资格或职称,并由两名以上注册价格鉴证师签名、盖章)
  
  年月日
  
  (价格鉴定报告完成日期)
  
  (加盖价格鉴定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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