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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03-05-28
【实施时间】 2003-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541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青少年专利申请代理收费的通知

各专利事务所:
  
  为激发青少年创造发明热情,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杭州市科技局、杭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杭州市委员会、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少先队杭州市工作委员会于日前发布了《鼓励中小学生创造发明实施办法》,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小学生、中学生(初中和各类高中生)的发明项目,在申请并获得专利后,每项专利的申请费用,除自己负责100元以外,其余的费用由杭州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资助。为加强资金管理,请各专利事务所在代理上述人员的专利申请时,按每件代理费不高于发明1500元、实用新型1000元、外观设计500元的标准收取,如以上标准低于你单位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可推荐到其它代理机构。特此通知。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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