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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03-04-30
【实施时间】 2003-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548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外埠产小包装食盐我市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盐业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非典时期”外省急调北京市场符合膜装精制盐价格的请示 》(京盐业发[2003]7号)收悉。为保证市场供应,缓解供求矛盾,满足市民生活消费需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外埠产复合膜装精制盐(一级),执行北京市销售价格。
  
  2、外埠产500克复合膜装精制盐(二级)批发价格每吨 1520 元;零售价格每袋0.90元。
  
  3、此价格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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