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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1-26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59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立国光剧团暂行组织规程


  第 1 条
  
  教育部为延续传统戏剧及推动艺术教育,特设国立国光剧团 (以下简称本团) 。
  
  第 2 条
  
  本团设四组、室,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演出组:节目之规划、演练等事项。
  
  二制作组:演出之管理、执行及设计制作等事项。
  
  三研究推广组:剧艺研究之规划与执行、国际推广交流、演出服务、宣传设计、刊物编辑与出版、演出资料搜集运用、阅览服务等事项。
  
  四秘书室:文书、印信、机要、出纳、庶务、运动伤害、电脑资讯、财产管理、法制及其他不属各组、室之事项。
  
  第 3 条
  
  本团置团长一人,综理团务,并指挥监督所属人员;副团长一人,襄理团务。
  
  第 4 条
  
  本团置主任秘书、组长、室主任、秘书、组员、办事员、书记。
  
  第 5 条
  
  本团置下列团员:
  
  一剧艺指导人员:艺术总监、导演、编纂、制作经理、设计师、排练指导、音乐指导、技术指导及舞台监督。
  
  二演员及文武场乐师。
  
  三助理剧艺指导人员:助理编纂、助理设计师、助理排练指导、助理音乐指导、助理技术指导及助理舞台监督。
  
  四专业剧艺人员:容装、箱管、字幕、舞台、灯光及音效。
  
  前项各类人员均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规定,按其专长聘用。
  
  第 6 条
  
  本团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助理,均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规定聘任。
  
  第 7 条
  
  本团设人事室,置主任、助理员,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第 8 条
  
  本团设会计室,置会计主任、佐理员,依法办理岁计、会计事项,并兼办统计事项。
  
  第 9 条
  
  本团设政风室,置主任、助理员,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第 10 条
  
  第三条 至第九条所定各职称人员,除聘用及聘任人员外,其职务所适用之职系,依公务人员任用法第八条之规定,就有关职系选用之。
  
  第 11 条
  
  本规程所列各职称之官等及员额,另以编制表定之。
  
  各职称之职等,依职务列等表之规定。
  
  
┌──────────────────────────────┐
  
  │国立国光剧团暂行组织规程编制表│
  
  ├──────┬───┬──┬────────────────┤
  
  │职称│官等│员额│备考│
  
  ├──────┼───┼──┼────────────────┤
  
  │团长│简任│一│必要时得比照专科以上学校校长之资│
  
  ││││格聘任。│
  
  ├──────┼───┼──┼────────────────┤
  
  │副团长│简任│一│必要时得由研究员、副研究员兼任。│
  
  ├──────┼───┼──┼────────────────┤
  
  │主任秘书│简任│一││
  
  ├──────┼───┼──┼────────────────┤
  
  │组长│荐任至│三│必要时得由研究员、副研究员兼任。│
  
  ││简任│││
  
  ├──────┼───┼──┼────────────────┤
  
  │室主任│荐任至│一││
  
  ││简任│││
  
  ├──────┼───┼──┼────────────────┤
  
  │研究员│聘任│五│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副研究员││││
  
  ├──────┼───┼──┼────────────────┤
  
  │助理研究员│聘任│十│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研究助理││││
  
  ├──────┼───┼──┼────────────────┤
  
  │秘书│荐任│一││
  
  ├──────┼───┼──┼────────────────┤
  
  │组员│委任或│三││
  
  ││荐任│││
  
  ├──────┼───┼──┼────────────────┤
  
  │办事员│委任│二││
  
  ├──────┼───┼──┼────────────────┤
  
  │书记│委任│二││
  
  ├─┬────┼───┼──┼────────────────┤
  
  │人│主任│荐任│一││
  
  │事├────┼───┼──┼────────────────┤
  
  │室│助理员│委任│一│得列荐任 (系由本职称与政风室“助│
  
  │││││理员”职称合并计给) 。│
  
  ├─┼────┼───┼──┼────────────────┤
  
  │会│会计主任│荐任│一││
  
  │计├────┼───┼──┼────────────────┤
  
  │室│佐理员│委任│一│得列荐任 (系单一编制计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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