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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通信管[2003]49号
【颁布时间】 2003-02-26
【实施时间】 2003-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59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物价局关于安徽省电信公司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安徽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请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安徽电信市经[200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出租电路及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工料费、调测费和业务调整费
  
  (一)话音(音频)电路及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业务
  
  1.工料费:300元/端;
  
  2.调测费:200元/端;
  
  3.用户对话音(音频)电路和模拟市内用户中继线进行调整,调整费按调测费收取,不另收取工料费。
  
  (二)数字电路和数字中继线业务
  
  1.工料费为2000元/端(不含用户端设备)、工料费不区分电路速率,不区分国际、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
  
  2.调测费:不区分电路速率,端到端本地电路和中继线为1000元/条,国内长途电路为2000元/条(含本地段),国际及港澳台电路为3000元/条(含国内段)。
  
  3.用户对数字电路和数字中继线进行调整、调整费按调测费收取,不另收取工料费
  
  二、DDN电路和帧中继电路调整费(不另收取工料费)
  
  本地DDN电路调整费:200元/条;帧中继电路调整费:300元/每条PVC、每端(不区分国际、国内及营业区内、区间,不区分速率)。
  
  以上资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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