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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大
【颁布时间】 2002-12-23
【实施时间】 2002-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人大关于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建设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建设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听取并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上述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建设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所提出的办理方案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办理方案。
  
  会议指出,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事关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局,对于提升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市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产业的大发展。
  
  会议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议案办理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落实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尽快制定和完善六大物流园区的规划,经过充分论证,依法编制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多方拓展融资渠道,加快六大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拟订保障、促进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的法规,为把深圳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城市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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