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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服[2002]446号
【颁布时间】 2002-12-23
【实施时间】 2002-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饭店收取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常熟市物价局:

  
  据反映,近来一些地区仍按原行政审批的规定对宾馆、饭店收取服务费进行审批,截留企业的定价权。根据我省2002年公布的《江苏省定价目录》,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宾馆、饭店服务费已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确定。各级价格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其搞好明码标价。
  
  今后,凡定价目录中没有的项目,各级价格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越权审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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