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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联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绮华里二期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南开区华苑居住区承建的绮华里二期高层25030建筑平方米框剪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4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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