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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川价工[2002]253号
【颁布时间】 2002-12-23
【实施时间】 2003-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5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计办价格[2002]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附表二对乙酰氨基酚等12种单独定价的药品,属省管品种,经研究决定,我省按国家公布的价格意见执行,不再作调整。
  
  二、国家计委公布这些单独定价的品种,在我省已例入招标品目,凡招标后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低于本通知所公布的零售价格;仍按招标后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执行。招标后高于本通知所公布的零售价格则按本通知规定的零售价执行。
  
  三、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贯彻执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从二OO三年元月一日执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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