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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建研[2002]876号
【颁布时间】 2002-11-29
【实施时间】 2002-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4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经贸部、建设部、铁道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计政策[2002]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委对纳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实施办法》(沪建城[1988]第64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沪建城[1988]第568号);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沪建建[99]0432);
  
  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沪建城[1988]第645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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