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2]253号
【颁布时间】 2002-11-29
【实施时间】 2002-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5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登封市唐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登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登封市唐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登政文[2002]50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市调整《唐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豫31线东南、玉台村西、总面积为37.3333公顷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涉及基本农田面积18.0933公顷。
  
  二、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唐西村西、南5.063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2.唐东村西、豫31线西4.7899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3.三官庙村北1.2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4.已屈村南路两侧2.0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5.张村南、陈村东北2.0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6.郭村西南1.6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7.杨庄村西1.4481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以上涉及调整为基本农田的面积18.0933公顷。
  
  三、将唐庄乡37.3333公顷建设用地指标绘制到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并落实到地块。
  
  四、你市要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规划调整的指导、督察和落实。
  
  此复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