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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7│遗失补发营业执│10/本││││ ││照│││││ ├───┼───────┼──────┼──────────┼──────┼──────┤ │28│营业执照副本│3/户 ││││ ├───┼───────┼──────┼──────────┼──────┼──────┤ │29│城乡集贸市场管│见文││││ ││理费│││││ ├───┼───────┼──────┼──────────┼──────┼──────┤ │30│个体工商户管理│见文│省物价局、财政厅(黔 │工商部门│由省工商局报│ ││费││价行事字[1999]407号)││定额收费标准│ ││││转发计价格[1999]1707││,省物价局会│ ││││号││同省财政厅核│ ││││││定│ ├───┼───────┼──────┼──────────┼──────┼──────┤ │31│中国公民收养登│220/件 │省财政厅、物价局(黔 │民政部门││ ││记服务费││财综[2002]9号)转发财│││ ││││综[2001]94号│││ ├───┼───────┼──────┼──────────┼──────┼──────┤ │32│收养申请手续费│20/件│国家物价局、民政部、│民政部门││ ││││财政部(价费字[1992] │││ ││││349号)│││ ├───┼───────┼──────┼──────────┼──────┼──────┤ │33│收养证工本费│10/件││││ ├───┼───────┼──────┼──────────┼──────┼──────┤ │34│解除收养关系登│100/件 │国家物价局、民政部、│民政部门││ ││记││财政部(价费字[1992] │││ ││││349号)│││ ├───┼───────┼──────┼──────────┼──────┼──────┤ │35│结婚证│9/对(精装)2│省民政厅、财政厅、物│民政部门││ │││/对(简装)│价局(黔民厅[1997]17 │││ ││││号)根据价费字[1992] │││ ││││249号文规范收费 │││ ├───┼───────┼──────┼──────────┼──────┼──────┤ │36│离婚证│9/对(精装)2││││ │││/对(简装)││││ ├───┼───────┼──────┼──────────┼──────┼──────┤ │37│夫妻关系证明书│9/对 ││││ ├───┼───────┼──────┼──────────┼──────┼──────┤ │38│解除夫妻关系证│9/对 │省民政厅、财政厅、物│民政部门││ ││明书││价局(黔民厅[1997]17 │││ ││││号)根据价费字[199列]│││ ││││249号文规范收费 │││ ├───┼───────┼──────┼──────────┼──────┼──────┤ │39│居民身份证│10/证│省物价局、公安厅(黔 │公安部门││ ││││价行事字[1997]240号)│││ ││││转发计价费[1997]1485│││ ││││号) │││ ├───┼───────┼──────┼──────────┼──────┼──────┤ │40│丢失补领居民身│20/证││││ ││份证│││││ ├───┼───────┼──────┼──────────┼──────┼──────┤ │41│加快制作身份证│40/证│省物价局、公安厅(黔 │公安部门││ ││││价行事字[1997]240号)│││ ││││转发计价费[1997]1485│││ ││││号│││ ├───┼───────┼──────┼──────────┼──────┼──────┤ │42│临时居民身份证│10/证│省物价局、公安厅(黔 │公安部门││ ││││价行事字[1997]240号)│││ ││││转发计价费[1997]1485│││ ││││号│││ ├───┼───────┼──────┼──────────┼──────┼──────┤ │43│贫困县、贫困户│5/证 ││││ ││居民身份证│││││ ├───┼───────┼──────┼──────────┼──────┼──────┤ │44│特快居民身份证│见文│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省公安厅特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