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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2]079号
【颁布时间】 2002-11-28
【实施时间】 2002-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共青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复函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海共青森林公园调整门票价格的函》(沪绿[2002]0180号)收悉。
  
  近年来,随着本市绿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专业特色园林的环境面貌要求更高。为增强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对园内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能力,使之办成更具专业特色,保持鲜明的自然风貌的园林,经研究,同意调整上海共青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具体如下:
  
  一、自2002年12月1日起,上海共青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由每张7元调整为12元。
  
  二、定点月票价格按原标准执行。
  
  三、门票价格的优惠办法按《上海市园林票价管理办法》(沪价费[2001] 107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园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标示公园门票价格,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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