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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2线阆中市区至巴中界段改建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南市交路(2002)2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省道302线阆中至巴中界(K459+209至K375+941)段长路83.3公里,按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215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218号文件批复概算为17373万元,工程交工验收投资为16900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国债资金3500万元、省厅补助3640万元和地方自筹4500万元;有偿投入为5260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阆中至巴中界段83.3公里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南充市交通局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试行收费期限:2003年1月10日至2004年7月10日。 四、试行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同本期川交公路(2002)247号文。 五、收费站设置:在省道302线姜家拐(413K+809M)和老观场(458K+600M)各设一个收费站。 “六、七、八、九、十”同本期川交公路(2002)247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