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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2]16号
【颁布时间】 2002-11-27
【实施时间】 2002-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8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防震减灾规划(2001--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快我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现代化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规划,适度增大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对现有台站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快地震前兆台网数字化、数字强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分析预报智能决策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保证测震监控能力达到10级地震,定位精度小于10公里,对发生在贵州省境内及邻近地区的破坏性地震,5分钟内作出精确速报。建设地震现场系统、地震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网络和地震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地震应急信息高速、高效处理。建设省防震减灾指挥中心,提高地震预测预报、速报、灾害评估、地震现场、震情会商等工作一体化、信息化、系统化水平和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水平。
  
  (五)切实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特别是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及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防震减灾工作。
  
  贵阳市区和其他州、市、地政府(行署)所在的市(区)及独立的工矿区、经济开发区、人口稠密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符合抗震救灾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政府令第53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开展贵阳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建设工程危险性评估工作,为监测城市直下型破坏性地震的发生,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六)将防震减灾纳入国土、城镇建设规划。
  
  充分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在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将防震减灾纳入国土、城乡建设规划,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七)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进步。
  
  围绕防震减灾的关键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防震减灾能力转化的进程,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防震减灾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抓好地震科技人才培养和地震科技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依法制定防震减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强防震减灾配套法规建设,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财力保障工作,确保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的投入作出长期安排,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国家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由国家和地方负责投入,省级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由省和地、县负责投入,为企业服务的地震监测台网由有关单位投资和管理。各级政府要逐渐加大对防震减灾的投入,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宣传组织网络,利用现代媒体传播技术,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四)加强监督和检查。
  
  各级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防震减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设施的防震抗震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制定的防震减灾规划,要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我省防震减灾五年计划的制定。
  
  我省防震减灾的5年计划由省地震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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