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卫生局
【发文字号】 合价费[2000]287号
【颁布时间】 2002-11-26
【实施时间】 2002-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9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合肥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合肥心血管病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合肥心血管病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病房的定价申请》收悉。
  
  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本着合理补偿、合理收费的原则,经研究,制定你院特需病房床位费试行标准如下:
  
  单人间:60元/床日;双人间:40元/床日。
  
  病房设施:卫生间24小时热水、空调、电话、沙发、茶几、壁橱、席梦思等。
  
  本次制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内,省有新文件规定的,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此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