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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冀建综[2002]502号
【颁布时间】 2002-11-26
【实施时间】 2002-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9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唐山市东出口立交桥变更收费站址的批复

唐山市政府:

  
  你市报省政府的《关于变更我市东出口立交桥收费站址的请示》(唐政呈[2002]64号),省政府已批转我们三部门研究。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你市东出口立交桥收费项目变更收费站址。现批复如下:
  
  一、在认真贯彻国办发[2002]31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考虑到唐山市东出口目前的经营状况及附近村庄不稳定因素,同意进行站址变更。具体方案为:撤销吉祥路收费站,原唐古路收费站改为双向收费,东出口连接线收费站改为双向收费并向前移至距桥300米处。
  
  二、调整收费站后,对一次连续通过两个收费站的车辆不重复收费。
  
  三、为减少车辆绕行给当地居民带来的事故隐患,建议你市在唐钱线上加强交通限制。
  
  四、关于提高收费标准事宜,目前暂不作调整。
  
  特此批复。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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