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
【发文字号】 苏价费函[2002]160号/苏财综[2002]175号
【颁布时间】 2002-11-25
【实施时间】 2002-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9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自学考试增考费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中有关自学考试增考费试行期一年已到,鉴于省自考办开展的增考工作受到了广大考生的欢迎,试行标准也为广大考生所接受,省自考办增考所收费用也能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仍为每生每课次200元。
  
  增考费作为预算外资金,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接文后请你厅所属省自考办及时到省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