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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检[2002]557号
【颁布时间】 2002-12-19
【实施时间】 2002-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0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发行2003年出租汽车标价签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明码标价,市物价局监制了2003车标价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价签发行时间:各区、县物价局发行时间为2002年12月23日至31日。请各区、县物价局于12月23日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领取标价签。
  
  二、2003年出租汽车标价签发行价格每张1元。
  
  三、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物价局要认真做好出租汽车标价签的发行工作,务必于12月31日前结束本地区标价签的发行工作。
  
  (二)为达到标价规范统一的目的,要求各种类型出租汽车必须使用两张标价签,一律将标价签粘贴在两侧玻璃窗底边靠近车尾的对称位置。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出租汽车标价签发行价格,严禁擅自涨价或“搭车”涨价。各区、县物价局在发行过程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服务工作,凡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查处。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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