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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发[2002]247号
【颁布时间】 2002-12-19
【实施时间】 2002-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东逸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东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东逸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产权人和业户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东逸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元。
  
  二、商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90元。
  
  三、地下库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90元。
  
  四、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1、车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个车位150.00元;
  
  2、车位出租收费标准,双方协商议定;
  
  3、临时存车收费标准,白天(早8时至晚8时)每台每小时5.00元;夜间(晚8时至早8时)每台40.00元。
  
  五、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元。
  
  六、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七、物业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业主会所等服务。
  
  八、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入和业主公布物业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九、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服务单位《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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