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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建设[2002]92号
【颁布时间】 2002-11-22
【实施时间】 2002-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0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财政局、人事局:
  

  我省勘察设计单位第三轮工效挂钩时限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经研究,同意勘察设计单位从2002年1月1日起继续实行工效挂钩,挂钩期限三年。具体挂钩办法仍按闽建设[1996]15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请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勘察设计单位尽快提出方案,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建设、人事、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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