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202号
【颁布时间】 2002-12-18
【实施时间】 2002-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转让龙铜公路大足段收费经营权的批复

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龙铜公路大足段收费经营权转让的请示》(大足府文(2002)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县将龙铜公路大足段37.27公里的收费经营权转让给重庆润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你县要帮助重庆润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尽快申报收费年限,收费经营权转让年限以市政府正式批准的收费年限为准。收费经营权转让期满后,重庆润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要完整地将龙铜公路大足段的资产无偿交回你县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三、该段公路的转让收入要全额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你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