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价费字[2002]501号
【颁布时间】 2002-11-22
【实施时间】 2002-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1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南价报[2002]8号)悉。为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使学生的住宿收费水平与其维护支出水平相适应,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0]26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南宁市第三中学通过银行贷款新建的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不超过450元/生,学期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由你们根据公寓式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核定,并抄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备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