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2]362号
【颁布时间】 2002-12-17
【实施时间】 2002-1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2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你局《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事登字(2002)03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法人行为,增强法人意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加入WTO的新形势,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收取培训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省直和部分中央在甘法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二、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费每人每期25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费中已含教材费、学习用具费、考试费、培训证书工本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所定标准为一次性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结束后,本通知自行废止。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