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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市属各企业集团,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03年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2003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申报书,并使用2003年版的申报软件录制软盘。 二、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贷款申请表;4.计算机软盘。 三、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1.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2.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3.计算机软盘。 四、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包括:1.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2.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告;3.计算机软盘。 五、 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软盘一张,于十二月十日前报我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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