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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2]120号
【颁布时间】 2002-11-20
【实施时间】 2002-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2002-200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规划建设沿江化工新材料产业带。以长江沿岸为重点,以培育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新型催化剂、新型关键中间体等化工新材料为主线,发挥沿江大型化工企业的资源优势和产学研合作潜力,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化工科技园区和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的骨干企业,突破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化工新材料技术,使沿江地区成为符合绿色生态要求、实现清洁生产的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产业聚集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省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各地要围绕全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本地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定期对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评价。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为先导,以企业为主体,完成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投入100亿元(其中国家、省及各级各类计划项目资助资金4亿元左右)。积极发挥省及各地风险投资在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发展与中科院在新材料领域的科技合作,加大新材料领域的研究机构、人才和技术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国家“863”新材料科技成果与江苏新材料骨干企业的对接活动,促进国家“863”新材料科技成果在江苏转化。加强新材料领域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对俄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合作。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新材料知识产权服务网络,研究制定新材料领域申请国际国内专利的有关扶持措施。新材料骨干企业应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高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要求提供专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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