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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编制和出口退税指标的管理。 (3)负责“免、抵、退”税外部电子信息的接收、清分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系统的维护。 (4)负责对各区、分局审核的“免、抵、退”税申报审核情况和进行抽查。 (5)负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的开具与传递,负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收入退还书》的开具与传递。 (6)负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情况的统计、分析,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统计月报表》,并抄送计划统计处。 (7)负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税清算的组织、检查、统计、分析、并按时汇总上报年终清算报告及附表。 三、本文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二期网络版申报系统流程(略) 2、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流程(略) 3、“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审核情况通知书(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