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辽价函[2002]132号
【颁布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沈阳故宫门票实行浮动价格的补充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

  
  你局转来的《关于沈阳故宫门票实行浮动价格的补充申请》收悉.鉴于沈阳故宫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元旦”与“春节”黄金周期间游客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利用和努力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现补充批复如下:
  
  一、沈阳故宫门票价格的浮动时间,淡季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旺季1月1日至10月31日。淡旺季门票价格按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沈阳故宫收到批复后,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地接受物价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