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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冀建[2002]488号
【颁布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3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河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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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化的建设
  
  信息技术的应用,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企业管理着手,对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使企业的整体水平提高的同时,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向前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采取如下的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首先要求各级建设行政领导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结合实际,健全信息化的领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明确责任,确定工作目标,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全省各级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有组织、有领导、健康快速发展。
  
  2、制定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省信息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情况,编制统一的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切不可各自为政,任意实施,以免造成开发和建设的浪费。
  
  3、增加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信息化建设是城市建设的软环境,城市建设资金的投入除硬环境的投资外,应当加大软环境的投资比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的分配中应考虑将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确保落实,同时还应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各方面投资建设信息化事业。广开资金渠道,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所需资金。
  
  4、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化
  
  建设事业的信息化建设基本上是"九五"期间开始的,为确保信息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制定了一些标准和规范,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这些标准和规范还应逐步进行完善,确保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发展,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依。
  
  5、加强信息化队伍的建设
  
  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要造就知识化、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不断加强自身的培养和专业培训。要为信息化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相应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确保专业队伍工作安心,生活稳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信息化建设之中。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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