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村镇建设的重点放在中心镇村上,把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投放到中心镇村,各个中心镇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定的规划方案推进中心镇村建设。 农村中心镇村建设要分批实施,2003年市政府确定5个镇为中心镇建设试点镇。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按职能分工,共同推进中心镇建设。市规划局抓紧组织编制2003年5个试点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各区、县级市、镇具体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要相对集中用地指标,确保中心镇建设所需的用地;建设、农业、水利、林业、公路等部门要集中资金,落实与中心镇建设相关的项目。从2003年开始,市里确定的试点镇每个镇要设立统筹资金1500万元以上,5个镇共筹资7500万元以上,其中市建委出资2500万元、市农业局出资2500万元,区、县级市政府出资2500万元以上。同时,我市将制订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中心镇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各试点镇要遵循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落实各类建设项目,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设、工业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发展。市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将于明年适当时候对5个试点中心镇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以促进我市农村中心镇的建设。 五、加强领导,确保中心镇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加快中心镇村建设是一项牵涉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中心镇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以及下属的中心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中心镇村建设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做细思想政治工作。要发扬“不尚空谈,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措施办法到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确保中心镇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