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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0号)精神,坚决关停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小钢铁厂,防止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清理整顿小钢铁厂力度,该关停的必须一律关停。凡不按规定取缔、关停小钢铁厂的县(市)、区,一经查出,市有关部门要停止审查、上报该地区钢铁企业所有的技改、基建等项目,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郑州市关停小钢铁厂名单 郑州邙山区铁炉砦轧钢厂 新郑市福华钢铁有限公司 新郑市闽航金属建材制品厂 新郑闽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郑市金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鹏程带钢有限公司 河南省荥阳金山钢铁公司 河南省荥阳金山钢铁公司一分厂 河南省荥阳金山钢铁公司二分厂 河南省荥阳金山钢铁公司三分厂 荥阳市广武特钢厂 荥阳市康达钢铁厂 荥阳市武庄地条钢厂 荥阳市钢厂 郑州荥阳恒兴钢铁有限公司 巩义顺达钢铁有限公司 新密闽盛金属制品厂 郑州市中牟永丰金属建材厂 中牟县闽航轧钢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