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对辖区内的煤矿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 萍乡市对省安委会通报的7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了整改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十六大期间全面停止作业;省煤炭集团公司的6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制订了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关于煤矿22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我局已专门向省安委会书面报告) 4.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研究制定了瓦斯治理方案和瓦斯治理责任制;丰城矿务局重新制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天河煤矿建立了“三违”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规定》、《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处罚规定》;萍乡市将“两个确保,一个争取”的安全管理目标以责任制形式分解到各县区,并建立考核和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今年1—10月,全省煤矿共死亡15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9.58%,其中:一次死亡3—9人事故8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52.9%和58.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2起,死亡29人,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9.4%。特别是十六大期间,全省煤矿消灭了死亡事故。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